扶持集体经济。省财政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8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1411个,进一步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就业,增加村集体收益,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
完善基础设施。安排资金11.2亿元,支持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开展村内道路、安全饮水及排水、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7.6亿元,支持实施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开展绿化亮化、文体活动场所、垃圾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样板。
加强经费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把党员活动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安排省级资金33.5亿元,预计全年可引导全省各级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57.2亿元,村均保障标准达12.5万元,为全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供财力保障。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