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记者从省委农办获悉,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10个重点领域扩大投资,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受宏观环境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前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不足,与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的要求不适应,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突出短板的任务不匹配,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不相称。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六高”发展目标、“六化”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和实施乡村振兴。
《意见》明确,我省在国家11个方面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基础上,结合河南实际,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硬任务,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确定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10个重点领域。其中,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动植物保护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电网建设等领域。
《意见》提出,将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突出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粮食产业经济五大主题,科学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引领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三农”投入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按规定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并不断加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金融支农,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充分调动农民投入积极性。
为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落实减税降费和激发投资活力政策。加大设施农业用地支持力度,完善重点涉农项目建设用地“批、征、供、用、管”全链条保障模式,保障项目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刘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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