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5月18日至23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与省农业农村厅组成调研组开展了《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先后赴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焦作市温县、孟州市、洛阳市孟津县、宜阳县、平顶山市宝丰县、舞钢市、漯河市召陵区、临颍县等地开展《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并在漯河市召开了座谈会。
调研组一致认为,乡村振兴战略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延续乡村文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长期繁荣的必由之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把实践检验有效的改革举措法治化,为长期稳定地振兴乡村提供法制保障。调研过程中还收集了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调研组将和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对建议进行整理和研讨,在对《条例》修改过程中予以重点考虑。
此次调研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赵启林带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委委员、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邢利民,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赵耕,以及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秘书处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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