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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附全文
发布时间: 2020-10-09 17:11:57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admin 【字体: 打印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现将《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目录引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重大意义

  第二节振兴基础

  第三节发展趋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发展目标

  第四节战略重点

  第三章优化发展空间,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一体化布局城乡发展空间

  第二节融合化布局乡村发展空间

  第三节差异化推进乡村建设

  第四章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厚植现代农业发展新优势

  第一节建成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

  第二节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农业

  第三节强化质量兴农科技兴农

  第四节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五节拓展农业对外合作领域

  第五章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

  第一节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基地

  第二节构建安全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第三节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第四节打造农村产业融合新载体

  第六章加快乡村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

  第一节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二节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三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四节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第七章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塑造中原质朴美善新乡风

  第一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第二节弘扬中原优秀乡村文化

  第三节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八章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建立基层治理新体系

  第一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二节完善乡村自治制度

  第三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第四节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第五节建设平安智慧乡村

  第九章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开创农民美好新生活

  第一节高质量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第三节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第四节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第五节提升农民就业质量

  第六节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第十章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第一节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二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第三节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第四节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合理安排时序

  第三节注重示范带动

  第四节强化动态考核

  引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大部署,牢记“需要中原更加出彩”的历史使命,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凝心聚力、接续奋斗,全力打造农业大省乡村振兴的典范。为描绘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明确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实施,是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我省作为全国重要的人口大省、粮食和农业生产大省,必须在认真总结“三农”工作经验和发展成效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乡村演变发展新特征,牢牢抓住历史性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节重大意义

  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这一时期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推进乡村振兴,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河南工作总要求的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的发展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坚持“四个着力”,让中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这是交给河南沉甸甸的时代考卷,是新时代引领河南发展的旗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要求,把产业发展好、把乡村建设好、把县域治理好,有利于持续巩固粮食生产优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谱写中原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实现我省由农业大省到现代农业强省的历史性转变,夯实中原更加出彩的坚实基础,为全国农区发展破题探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小康、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国家和区域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现代化进程。当前我省正处于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如果不抓住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不仅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也制约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如期实现农民脱贫致富,有利于补齐“三农”短板,夯实“三农”基础,确保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更加协调、更加顺利、更富成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迫切需要。我省是传统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在我省表现尤为突出,城乡收入差距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不均衡、乡村治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利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改变我省农村落后面貌,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始终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推动农业农村持续向好发展,但农业结构不优、市场竞争力不强、产业融合度低、农村环境不美等问题依然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绿色发展方式,有利于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村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省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我省还有5000多万农村人口,即使城镇化率达到70%,也还有3000多万人生活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富裕,就不可能实现富民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农村产业发展根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提升农村民生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进农民群众的福祉,提升全体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省广大农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汇聚中原儿女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的磅礴力量。

  第二节振兴基础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和农业生产大省,素有“中国粮仓、国人厨房”之称。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以全国7%的耕地贡献了全国10%的粮食产量、25%的小麦产量,每年调出200亿公斤原粮及粮食制品,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国农业发展大局中的核心地位更加巩固。

  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粮食总产量连续7年稳定在550亿公斤以上,粮食产能跨越600亿公斤大关,小麦、油料、肉牛等产量稳居全国第一,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1%,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初显,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840万亩;全省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986家,年实现营业收入2.36万亿元、占全国的12.16%;规划培育农业产业集群520个,集群销售收入约占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总量的50%。“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达到3597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农村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精准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稳步推进,济源等7个国家级、18个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5543个行政村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算,率先开展宅基地复垦券交易,完成交易复垦券8.05万亩,筹集资金170.8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4.7万个,131家县级农信社完成改制或达到组建标准。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卢氏金融扶贫成效显著。

  农民获得感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增速连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水电路气房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推进,全省农村公路里程达到23万公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新水平,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71%的行政村有文化健身广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85%的行政村配建了垃圾池或垃圾桶,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7.1%,村容村貌初步好转,188个行政村获得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落实,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全社会合力攻坚的大扶贫工作格局,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不断强化、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获得感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577.7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兰考县、滑县、舞阳县、新县、沈丘县、新蔡县实现脱贫摘帽,5514个贫困村实现脱贫退出,37.3万贫困群众搬出深石山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全面实施,贫困发生率从9.28%下降到2.57%。

  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初步建立。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水平逐步提升,户籍改革深入推进,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面推行城乡户口登记“一元化”管理。城市落户门槛彻底打破,人口要素实现自由流动,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落户城镇人口超过100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16%。“人地钱”挂钩机制初步建立,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基本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率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

  农村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扶弱培强、晋位升级”活动深入推进,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在县以下普遍建立实施了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已在全省76%的行政村推广应用。乡村法治创建深入实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达到179个、3785个。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基本形成,全省共建有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5.34万个。平安乡镇、平安村创建持续推进,创建率动态保持在85%,公众安全感达到93.5%,农村安定和谐局面日益巩固。

  总体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五年,是我省农业转型升级最快、质量效益提升最为明显的五年,是农民得到实惠最多、公平发展机会和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五年,是农村面貌变化最大、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成效最为显著的五年,我省“三农”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农业大而不强、结构不优,品牌优势不突出,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农业价值链发掘不足,农产品加工体量大但精深加工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亟需壮大,农民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农村面源污染、白色污染严重,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差距依然较大;农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明显,优秀传统文化面临传承断档危险,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尚不健全。这些是我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向前推进,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夯实发展的坚实基础。

  第三节发展趋势

  当前,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大转型的关键时期,“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变革的新特征,准确把握中原更加出彩对“三农”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河南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趋势,顺势而为、发挥优势,更加精准地谋划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城乡关系由二元结构向加快融合发展转变。当前,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0%,实现了城乡关系历史性变化,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化的发展体制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城乡产业联系更加紧密,进入了以城带乡、城乡互促、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城乡融合的深入推进,将进一步改变城乡关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速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带动乡村加快发展,形成城乡共同发展、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良性格局。

  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增效导向转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城乡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加快优化升级,对中高端、多元化、个性化农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这将倒逼我省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品牌建设,推动我省农业由数量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同时,随着农业现代化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生产经营方式的不断创新、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流动和国内外竞争的加剧,客观上要求我省加快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组织方式创新,尽快解决千家万户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融合对接不充分的矛盾,提升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农村产业由一产为主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转变。随着新产业新技术革命不断孕育,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兴起,新业态、新模式正在全方位大规模向农村渗透,推动农村产业链条延伸和农业功能不断拓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农业不再是单一的农业、乡村不再是传统的乡村,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日益凸显。这为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融入农业产加销各个环节,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高度融合提供了难得机遇,为培育壮大“互联网+”“旅游+”“生态+”等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深度融合提供了广阔空间,有利于培育农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乡村发展呈现多元化差异化趋势。随着我省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与质量提升新阶段,乡村人口和村庄数量还将持续减少,乡村分化趋势更加明显,复兴、消亡和整合态势并存,乡村的独特价值和多元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掘和拓展。特别是保护乡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传承乡村独特乡土文化、重现乡村田园风光,越来越成为推进乡村发展的普遍共识,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成为乡村发展的基本遵循。推进乡村建设,既要科学把握我省不同区域不同村庄变迁的发展趋势,又要充分考虑各地乡村的发展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存在较大差异这一客观实际,引导各地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农村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文明乡风塑造、基层治理创新、民生福祉提升、精准脱贫攻坚六大行动,把产业发展好、乡村建设好、县域治理好,探索走出一条把强县和富民统一起来、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具有河南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厚植党的农村组织根基,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省上下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和支持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注重系统性、协同性、关联性,统筹谋划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把融合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发挥新型城镇化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渠道,促进城镇乡融合、产村人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把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加快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以体制创新激发科技创新,汇聚乡村振兴各类人才,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科学把握我省乡村的差异性、多样性,注重规划先行、多规合一,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第三节发展目标

  根据中央确定的乡村振兴时间表,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目标和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是: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建立,广大农村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现代化水平全国领先,粮食生产这张王牌优势更加凸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基本形成,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1万家,优质特色高效农业占比显著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万亿元,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超过45家,农业与互联网、旅游、文化、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效果进一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规划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美丽乡村达到1万个;中原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新文化、新风尚基本成为主流,形成一批具有中原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县级以上文明村超过2万个;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得到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安定有序,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善治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县级以上农村党建示范点达到1万个;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才、资金等要素有序向农村流动,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2万元,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民生活更为富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带动乡村振兴的示范效应得到彰显。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实现高水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全体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省的标志、美丽河南的底色。

  第四节战略重点

  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强化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导向,顺应“三农”发展的趋势规律,聚焦厚植我省农业生产优势、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增进农民福祉,尽快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着力振兴农村产业。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坚决扛牢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加快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农业,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新体系,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农业强省。

  着力建设美丽乡村。把生态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建设,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建设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着力塑造文明乡风。把文化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根基,坚持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传承发展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快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加快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振农村精气神,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着力创新基层治理。把组织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保障,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把改进作风和增强党性结合起来、把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抓发展和抓党建结合起来,着力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加快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着力提升民生福祉。把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拓展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渠道,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建设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的幸福乡村。

  着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把如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小康的重点任务,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和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脱贫,强化精准支持,加快发展接续产业,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任务,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交好首份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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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厚植现代农业发展新优势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坚持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持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建设现代农业强省。

  第一节建成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好粮食生产这张王牌的嘱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年确保实现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650亿公斤的战略目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75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0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将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油菜籽等生产保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到2020年确保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6369万亩,力争达到7420万亩,筑牢粮食安全基础。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提升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水平,到2022年耕地基础地力提升0.5个等级以上。建立监测监管体系,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的动态监测。

  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发展集雨节灌,集中联片建设一批规模适度、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效益显著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严格控制高耗水作物的种植面积,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覆盖保墒、保护性耕作等农艺节水技术,促进节水灌溉技术与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与融合。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水价改革等措施,建立健全完善的农业节水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到2020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2。

  加强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疫情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加强病虫害及动物疫病统防统治。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推动基层农机站、农技站等服务部门转型发展,打造一批为农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和载体。加强粮食产后服务,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引导邮政、供销等骨干流通企业发挥网络全、覆盖广的优势,开拓创新为农服务新业务。

  第二节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农业

  坚持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入推进“四优四化”,打造十大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基地,使农业供给与市场需求更加契合,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

  巩固提升“四优”农业。实施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发展行动,引导豫北强筋小麦适宜区、豫中东强筋小麦次适宜区、豫南沿淮弱筋小麦适宜区发展优质专用强筋、弱筋小麦,沿黄及黄河故道和豫南、豫西、豫西南建设优质花生基地,“三山一滩”区域建设优质草畜基地,稳步扩大“粮改饲”面积,力争到2022年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面积分别达到1700万亩、2350万亩左右,全省优质饲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400万亩左右,新增肉牛110万头左右、肉羊200万只左右、生鲜乳100万吨左右。鼓励优势林果产区发展苹果、猕猴桃、核桃、大枣、油茶、杜仲等,力争到2022年全省优质林果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

  加快发展其他优势特色农业。引导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优质蔬菜、花卉苗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烟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着力提高品质档次,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国内知名的特色农业品牌。发展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2年全省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570万亩左右,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超过250万亩,茶叶面积达到215万亩,食用菌年产量达到3万吨以上的县(市、区)超过37个、产值达到460亿元,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超过120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50万亩、产值超过280亿元。

  第三节强化质量兴农科技兴农

  坚持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竞争力,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导向,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支撑农产品品质提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建设食品安全省。积极开展“双安双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到2020年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到2022年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指标体系,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按照“五有一追溯”(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标准实现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强化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力争到2022年省级知名农业品牌达到1000个。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办好中国(驻马店)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中国(三门峡)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等展会,提升我省农业品牌影响力。

  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能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国家(河南)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小麦、玉米、花生、草畜、果蔬等育种技术创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产业集群。实施农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突出绿色农业和智慧农业技术创新,优化农业技术结构,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到2022年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300家。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工程,组建河南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重点建设50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3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企业创新平台。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北京农林科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等国内重点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合作,打造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围绕良种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机装备等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河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网络体系,发展国家、省星创天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120个,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

  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大型拖拉机及其复式作业机具、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等高端农业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积极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加快研发适宜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的农机装备,提升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行动,重点提高花生和玉米收获、烘干、加工设备等装备水平,推进秸秆饲草收集、加工贮存和挤奶、饲养、畜禽水产绿色养殖机械化。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左右。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启动建设河南农业大数据中心,开发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建立省级农业物联网云平台,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加快推进精准农业、食品安全、溯源服务、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农机精准作业示范、粮食仓储等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建设20个“互联网+精准农业”特色园区和100个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加强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以猪牛羊禽规模化养殖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智能化养殖基地。

  第四节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落实农村土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巩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成果,因地制宜建设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引导规范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兼并重组、组建产业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工商资本到农村办企、办社,与当地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等支持政策,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定,夯实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推动“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继承、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权能,充分保障农民利益。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采取股份合作、产业联动、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共同发展。

  引导小农户积极融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强化对小农户的帮扶带动,积极吸引小农户入企、入社,提高其抗风险能力。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鼓励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连片耕种。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积极探索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加快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大力发展土地托管,为小农户提供“一站式”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大对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督审查力度,确保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所有性质、不损害小农户利益。

  第五节拓展农业对外合作领域

  充分发挥我省“一带一路”主要节点的区位优势,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完善自贸区物流网络,提升生产标准、强化检疫措施,助推农产品出口。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提高出口农产品的附加值。持续扩大清真食品国际市场,提高我省食品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完善政策支持服务体系,拓展银、信、企服务保障渠道平台,加快推进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境外合作,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的引进,鼓励引进全球农业技术领先企业及机构,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第五章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实施农村产业振兴行动,把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现代农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丰富创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让农村三次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收益。

  第一节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基地

  坚持以工带农、以企带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为支撑,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提升河南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农业发展价值倍增。

  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突出做强肉制品、做优面制品、做精油脂制品、做大乳制品、做特果蔬制品,创建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提升粮食加工转化增值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2%。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升行动,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改组上市等形式实现强强联合,培育形成10家以上年产值超百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支持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提挡升级,强化与工商资本、企业集团合作,积极引入管理、技术、资金等要素,扩大加工规模,提升产品品质,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龙头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聚,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隆起带,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规模突破3万亿元。

  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高标准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食品制造企业,加快发展技术先进、环保节能、处于价值链高端的成套食品机械装备,全面加快农副产品加工或食品制造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发展,谋划实施一批高起点、外向型的农产品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研制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拳头产品,拉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协同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发展,完善扶持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发挥地方优质原料优势,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规模。

  高水平建设“国人厨房”。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适应功能化、营养化、便捷化消费趋势,支持食品加工企业加强现代生物和营养强化技术研究,加快开发营养、安全、美味、健康、便捷、实惠的多元化主食产品,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等制修订,鼓励企业开展先进的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在米面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航空高铁食品等领域培育壮大一批质量过硬、社会认知度高的主食品牌。鼓励发展农产品生产、保鲜及食品加工、直销配送或餐饮服务一体化经营,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推进主食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壮大“餐桌”经济。

  唱响农产品加工河南品牌。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和食品品牌。开展中原“老字号”品牌推介,推动河南“原字号”深度开发,发展以品牌为引领的中高端农产品连锁专营体系,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先进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提升全程质量控制能力。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宣传和营销平台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企业推介,提升品牌知名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第二节构建安全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发挥流通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创新流通服务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畅通城乡流通渠道,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生产流通消费高效衔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展销中心和物流加工配送中心。推动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和企业在农村地区布局,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初一公里”。统筹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要素资源,建成一批资源共享、功能集约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重点解决物流入村“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原料基地、重要流通节点、消费终端,加快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一批区域性先进冷链物流中心。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标准化交易专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中心等设施设备,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推进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支持建设一批规范化农贸市场。到2022年建成20个以上大型区域农产品物流综合服务基地,产地冷库容量达到200万立方米。

  完善农产品产销衔接体系。开展便利店进社区、品牌农产品进超市行动,鼓励推广农批、农超、农企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构建产地与销地、生产者与消费者良性互动生态圈。依托南菜北运和西果东送等跨区域产销链条,支持批发市场和批发企业向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经营链条,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动连锁超市与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形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超对接水平。鼓励采用定制化消费模式,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直供直销专区,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线上线下对接活动。

  推动农村流通信息化标准化。加快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生物识别、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应用,促进农产品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融合。整合各类涉农信息服务资源,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集中发布农业特色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运输服务方面的供求信息。推动农产品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化和产品品牌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开展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提高企业、产业和区域间协同发展能力。

  第三节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深度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推动产业创新和业态创新,培育创造新供给、引领新消费、形成新动能,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新空间。

  推动乡村旅游休闲产业提质增效。树立全域旅游理念,引导重点景区向周边地区拓展,发展精品民宿等特色产业,延伸旅游产业链,形成多业态集聚的乡村旅游带和集中片区。充分挖掘中心城市周边乡村生态涵养、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等特色资源,培育乡村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产业、业态,构建中心城市环城乡村旅游圈。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强化乡土游憩功能,活化农村生产生活场景体验,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渔夫垂钓、旅游小镇等乡村旅游产品。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开展整建制景区化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乡村旅游名镇、名村。到2022年建设100个以上业态集中、产品丰富、功能完善、竞争力强的乡村旅游集中片区,建设40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电商化,培育一批特色电商镇、电商村。聚焦农村产品上行,完善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推进供销社基层网点、乡村农家店等改造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在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创建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服务链完善的门户商务网,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骨干企业。推动中原传统农特产品、加工技艺和老字号品牌在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到2022年打造30个国内知名的区域农产品电商公共品牌。

  挖掘乡村新功能新价值。推动农业与科技、人文、康养等元素深度融合,拓展延伸农业价值链,发展体验农业、创意农业、设施农业等,建设一批养生养老和休闲体验农业园区。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众筹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共享经济,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共享农庄等新兴业态。推进乡村旅游创客创业行动,打造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到2022年建设60个以上乡村康养基地、30个以上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第四节打造农村产业融合新载体

  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引导各地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注重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持续推进汝州、新蔡、固始、浚县、温县、新野、商城等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到2022年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农业科技园、农民创业园建设,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融合发展关联产业。加快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潜力巨大的田园综合体。依托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产品商贸物流聚集区、乡村生态旅游优势区,重点建设一批茶叶、花卉、水果、名特优产品、生态旅游等特色小镇。到2022年打造100个左右主导产业特、融合程度高、生态环境美的农字号特色小镇,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特色商贸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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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严格划定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创新综合安置途径。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总结长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国家试点经验,按照国家部署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规划,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利用功能。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完善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利用“四荒地”、农村闲置房屋校舍、空闲地、林场和水面等,发展特色产业。

  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有序推动“空心村”复垦,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鼓励深度贫困地区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完善“宅基地复垦券”制度,产生收益用于农村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第四节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健全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创新金融服务,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高效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增强财政投入保障。结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合理划分乡村振兴有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确保支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研究支持乡村振兴的财政土地政策,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对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资金管理方式,提高预算管理效能。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统筹使用一般债券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落地。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完善再担保机制。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加大彩票公益金投入乡村振兴力度。建立健全支农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发挥审计力量,聚焦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完善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提升县域金融机构“三农”服务能力,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商行增资扩股,引导村镇银行向基层延伸机构和服务。鼓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拓展“三农”服务业务,确保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扩大对我省农业农村中长期信贷投放规模。支持银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农业生产、流通龙头企业探索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非银行支付机构、债转股实施机构等新兴金融主体。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四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引入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开发新型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跟进开展种植养殖业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动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开展土地信托,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和“基金+农产品远期交割”试点。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采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事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费补偿、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规范利用PPP模式,健全价格和收费机制,创新农业农村公益性服务供给。加快政府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鼓励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积极承接政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投资项目。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上优先位置,更好地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凝聚全社会力量,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中的主体责任。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下大力气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依照本规划科学编制本地乡村振兴规划或实施方案,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省直各部门要立足职责职能,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制定专项规划或专项实施方案,尽快完善“1+1+N+1”(即一个实施意见、一个规划、N个专项方案和一个考核办法)政策体系,加强对各地的调研指导,协同推进规划实施。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全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动态管理,推动项目科学稳健有序建设。

  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讲好乡村振兴中原故事。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合理安排时序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河南实际出发,准确聚焦阶段性任务,科学把握节奏力度,加强统筹谋划,合理设定各阶段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规划任务落实。

  2018—2020年,聚焦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腿和乡村建设短板,推动具备条件的地方和村庄先行提升。

  2021—2022年,全面深化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举措,加快建设国家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协同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善治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城郊融合类和提升拓展类村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省乡村振兴取得一系列重大标志性成就。

  2022年以后,持续推进产业发展与人民生活同步改善、人居条件与生态环境同步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省乡村发展不断取得更高成就、更大突破。

  第三节注重示范带动

  充分考虑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面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典型带动,充分激发基层的首创精神,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地方树立乡村振兴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先进做法,以先进典型的生动实践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施“十百千”示范,在每个省辖市选择1个县(市、区)、全省每个县(市、区)选择1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支持立足当地实际,探索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条件下乡村振兴模式,推动济源市、长葛市、长垣县、新密市、兰考县、孟津县、舞钢市、林州市、浚县、新乡县、温县、清丰县、许昌市建安区、临颍县、灵宝市、西峡县、永城市、新县、沈丘县、遂平县等20个县(市、区)率先开展全域乡村振兴示范,推动已选定的162个示范乡镇先行先试,探索经验。

  第四节强化动态考核

  健全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定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检查,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跟踪问效,本规划设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开展动态监测,确保规划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各省辖市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2018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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