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住建厅获悉,河南省已印发《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和推进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村房屋安全迎来“全面体检”。
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范围为辖区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的所有房屋。根据《方案》,在今年12月底前,河南省重点排查行政村内的既有公共用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临时搭建的人员活动场所,严格检查房屋地基地质、主体结构、改建(扩建)和用气用电等情况。同时要在2021年6月底前对经过改建(扩建)、缺少圈梁和构造柱等安全构件、使用预制板建设、长期闲置、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2022年底前完成非重点排查对象的鉴定整治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相关的复核验收及完善提升工作。(孔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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