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昆明市乡村振兴局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将“七抓七保”专项行动作为推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支撑,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责任体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开展调查研究 增加财政补助
昆明市乡村振兴局抓牢“四个不摘”保有效衔接,突出主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职责任务,统筹市、县、乡三级工作任务,组织乡村及驻村干部全面摸清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三类人员”底数,结合实际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
据统计,2021年下达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0亿元,较2020年7.74亿元增加2.76亿元,增幅达35.62%,除继续重点倾斜3个脱贫县外,资金支持的非脱贫县达到全市14个县(市、区)全覆盖,2021年支持非脱贫县的资金同比去年增幅达到65.25%。
同时,通过抓严“动态监测”保进退有序,杜绝规模性返贫,加大“政府救助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梳理20项重点监测指标,科学设定“预警阈值”实现系统自动筛查,创新建档立卡户“二维码”管理机制,实现低收入人口自主申请。截至目前,全市纳入监测的“三类人员”共有6917户21478人,目前已消除风险6460户19951人,占92.89%,剩余未消除风险457户1527人大部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享受低保兜底。
促进群众增收 稳定脱贫路径
昆明市乡村振兴局抓稳“产业就业”保稳定增收,通过扶持产业发展、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多种措施,确保脱贫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到户贷款5662户,实现26508户农户在用金融贷款余额12.33亿元,助力群众发展产业;推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现发电收益3283.36万元,已拨付到村集体受益2744.94万元,253个出列村有了稳定来源的集体经济收入;累计认定扶贫产品226款,销售扶贫产品4850万元。截至9月底,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5.82万人,已超过去年全年就业总数,占有劳动力脱贫人口的78.29%。
同时,通过抓实“民生底线”保动态清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提升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解决脱贫群众困难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范围覆盖全部农村人口和所有乡村;实现了全市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66%,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并启动新增的56户“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启动2119户改造任务。
此外,昆明市乡村振兴局抓细“后续扶持”保快速融入,截至目前,全市搬迁10566户38044人(建档立卡6263户23091人),57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建档立卡搬迁人口5992户22095人;推进搬迁后续产业项目建设,确保每个安置点至少有1项主导产业辐射带动,搬迁对象至少有1份稳定的权益收益,全市易地搬迁劳动力20671人中,实现就业18619人,就业率90%。
实施回乡规划 加强项目监管
昆明市乡村振兴局抓好“回乡规划”保管用实用,联合组织、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全市2800多名干部下沉到102个涉农乡镇(街道)、1222个村(社区)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和乡村5大振兴专项方案编制。截至目前,全市完成1+5规划方案初稿5279份,完成率约80%,为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引领乡村建设做出有效探索。
同时,通过抓紧“资金监管”保效益发挥,以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建好管好项目库、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等有效措施,真正做到管理严、流向清、效果好、可持续。截至目前,昆明市2021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共644个,预算总投资17.89亿元。其中,3个摘帽县共入库项目373个,涉及预算总投资13.59亿元(占全市75.96%),现已开工631个项目,开工率97.98%。(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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