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有关要求和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农建发〔2019〕1号),农业农村部在各地自评的基础上,对各地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及成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拟将得分靠前的4个省份和较上年度排名提升最多的1个省份作为激励省份,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拟激励省份名单:黑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河南省、甘肃省。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月24日。
联系电话:010-59191284
传 真:010-591912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
2021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王珊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