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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督察与执法“双管齐下” 守好耕地保护红线
发布时间: 2021-04-15 00:00:00 来源:中国农网 编辑:admin 【字体: 打印

  2019年7月,河南省济源市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占用543.92亩土地建植物园。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的挂牌督办下,2020年8月26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移交该示范区公安机关;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该示范区财政局;济源市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缴纳全部罚款,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容不得半点闪失。作为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的河南省,全省上下把保护耕地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以“长牙齿”的硬措施打好保护耕地“组合拳”,把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工作作为有效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利剑”和“拳头”,压实扛稳各级政府保护耕地主体责任,严防死守、寸土不让守好耕地保护红线。

  加大督察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去年,河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授权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通知》,授权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根据授权,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对各市县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就督察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市县政府发送《督察意见书》,并监督其组织整改;对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责任不力、落实督察意见不到位的,约谈相关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应负责任和处理问责向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建议。

  “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是河南省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体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铁腕整治突出问题的决心。”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景劲松介绍。

  3月4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9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加大耕地违法行为督察执法工作力度、进而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行为作了具体部署。

  一直以来,政府主导的违法占地问题比较突出,打通案件查处工作的断点和堵点问题,运用法治手段及时有效消除违法状态迫在眉睫。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没收建筑物处置工作,所得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整合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执法职责和力量,推动县级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基层延伸下沉;与检察机关建立了线索移送“绿色通道”,对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实施法律监督……在《实施意见》中,对非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采矿行为查处原则予以明确,并加大了违法惩戒力度,进而从根本上遏制此类问题。

  截至目前,河南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强力督促市县政府履行保护耕地主体责任,先后29次向相关市县政府发送督办函,对1个省辖市、5个县(市、区)政府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66名相关人员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省自然资源厅深入组织开展“磐石行动”“护田1号”专项行动,调动异地执法力量集中查处306宗违法占地采矿案件,公开挂牌督办4起重大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4批81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公检法齐发力,为保护耕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难”“执行乱”,一直是耕地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河南法院系统先后在南阳、信阳等地开展了裁执分离机制试点工作,一大批耕地违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顺利执结,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执行快速立案受理、快速审查决定、明确实施主体、加强协作沟通……河南法院系统全面推进实施裁执分离机制,打通耕地违法行政处罚的“最后一公里”,为自然资源部门查处乱占耕地违法行为提供坚强法律后盾。

  与此同时,河南省检察机关则加大监督力度,优先办理各类涉耕地保护案件,既依法保障农村合法合理的建房需求,又依法监督和支持各级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司法执法活动,共同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

  在刑事检察方面,依法从严打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等各类犯罪行为;在民事检察方面,依法处理好强行占用承包地建房的相关纠纷,让违法者、侵权者承担应有责任;在行政检察方面,要加大对土地征收、占用和违建房屋类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依法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大涉及土壤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监督力度。

  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犯罪,河南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先后开展了打击“大棚房”非法占用农用地专项行动、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据统计,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09起,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案件785起,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声威。

  “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一方面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另一方面强力推进大要案件侦办。”河南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尹向东说:“通过开展‘昆仑行动’‘ 黄河行动’‘ 雷霆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集中打击锋芒,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快侦快破、绝不姑息。同时,省公安厅已于1月24日挂牌督办了今年第一批共10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集中优势警力,重点组织攻坚,确保‘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打击。”

  遏制农村违法建房,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近年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任其蔓延,必然加剧耕地的非农化,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严重冲击。如何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房?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谢长伟介绍,全省采取了“建章立制,出台《办法》”“强化管控,严格审批”“协同监督,精准执法”等三项措施。

  河南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1月29日由省政府印发试行,初步从制度层面理顺了管理体制、规范了管理程序,为遏制农村违法违规建房明确了政策约束。

  针对农村建房问题,河南省坚持“先规划后审批、不规划不审批、一户一宅”三项原则。严把农户申请资格,严控审批面积标准,严禁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规范审批程序,按照村民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与此同时,河南省坚持落实好“三到场”执法要求,对农村建房的用地、规划、风貌、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管。落实巡查、报告、监管责任,加强乡镇综合执法,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进行动态巡查,负责发现和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行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善居住条件是部分村民的必然选择,该如何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管理办法》中对此进行了系统解答,确定了村民申请、小组讨论、村级审查、乡镇审批、核发证书的流程和办法。村民建房需要乡镇相关部门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审批工作,建立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动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制度,为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提供全流程服务。同时,明确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对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对山区、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张培奇 王帅杰 范亚旭)

责任编辑: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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