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4日,县畜牧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规范养殖业设施农用地工作会议,规模养殖业企业代表和各动物防疫中心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股股长结合国家政策,对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进行了讲解,对审批手续及流程、条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服从大局。局属各单位和全县涉牧企业要自觉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寸土不让,牢牢守好我县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二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对全县所有养殖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排查,特别是规模以上养殖企业,大型养殖企业。在村、乡镇(办)政府同意的基础上,畜牧部门要实地查看测量,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养殖企业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三要抓住机遇,规范完善手续。用地企业要与土地出租方、村委会、乡镇办政府、土地部门以及养殖业主管部门沟通交流,联系、汇报,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在没有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之前,无论养殖企业从业多久,也不允许进行改建,扩建,包括更新厂房屋顶,新拉院墙等。对正在建设的设施农业项目,要立即停工停产,满足备案条件的责令15日内到当地乡镇政府依法备案,不满足备案条件或逾期不备案的按非法占地查处,依法清除违法现状。四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快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会议结束后,养殖企业与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探讨设施用地的手续与备案,养殖户及企业纷纷表示要依法获取土地使用权。
责任编辑:席姗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