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3月2日至6日,农业农村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农业农村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监督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三个中心,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人员陪同下,对我市水产品、畜禽产品、种植业产品开展2021年第一次例行监测抽样工作。
市农委按照抽样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共抽取水产品20批次、畜牧产品40批次、种植产品65批次,抽样环节涉及10个生产基地、8辆运输车、2个屠宰场、6个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其中,抽检中牟水产品14批次,惠济水产品6批次,登封畜禽产品29批次、种植业产品65批次,新郑畜禽产品11批次。
通过监测抽样,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标生产,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下一步,我市将积极组织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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