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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三措施整治农村废弃畜禽养殖场所
发布时间: 2021-04-06 08:00:00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admin 【字体: 打印

  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农村工作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多部门开展农村废弃畜禽养殖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明确对象,分类整治。对五类被认定为废弃(闲置)畜禽养殖场所予以拆除;对不符合养殖条件,不符合动物防疫、环保、用地等相关规定或政策要求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改。二是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决定于4月1日-30日,由各镇、街道排查底数,农业农村局核实后建立工作台账;5月1日-9月30日,联合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公安局、创建办以及各镇、街道开展集中整治和清理。三是强化督导,确保落实。实行半月通报、月度总结制度,10月15日前各镇、街道组织自验,10月底前,完成复核验收;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在9月底前,需复养的提升整治到位,需拆除的拆除复垦到位。

责任编辑:席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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