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五项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根据安置点人口规模、群众意愿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安置社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完善安置社区治理制度机制,制定安置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居(村)民自治章程,完善社区“两委”各项工作制度,编制安置社区居(村)务公开目录,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议事协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预防化解机制、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安置社区服务内容,推进安置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安置社区信息化建设,鼓励有能力的安置社区按照“一有七中心”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
《意见》强调,强化安置社区促融入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强化法治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共同体意识,推进移风易俗科学普及,树立健康生活观念和科学生活方式。加强安置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安置社区“两委”班子,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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