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法律服务需求,解决他们“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
根据活动实施方案,我省将一体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实现司法所职能与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功能的整合。同时,依托村委会加强村公共法律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提升“12348”热线服务水平,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涉农服务专席,提供贴近“三农”的专业化服务。
活动期间,将集中办理一批与农业生产、农村宅基地(土地)流转(承包)、赡养抚养等相关的涉农纠纷案件。探索开展网上审批、网上阅卷、远程会见等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援助”。
至今年年底前,全省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居)要达到80%,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的“四个一”机制,为乡、村分别配备不少于2人、1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力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司法鉴定方面,对涉农经济合同、产权归属、个人信贷等纠纷涉及的鉴定服务和对因公益诉讼委托的涉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将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等,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多元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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