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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好政策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 2022-09-21 21:43:07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编辑:admin 【字体: 打印

  贫有千种,困有百样。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省出台一项项好政策护航脱贫攻坚,是全省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彻底消灭贫困的有力后盾。正是这一项项好政策的实施,推动着党中央的决策在河南生根,全省脱贫攻坚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中原大地如期脱贫。

  2014年,我省制定《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全省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2015年,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开展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实施意见》,选拔优秀人才。

  2016年,出台《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6年,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河南成立高规格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长亲自担任组长、负总责,省委分管领导和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负具体领导责任,54个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分别抓好相关战线工作,持续高位推动。

  2016年,出台《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

  2016年,我省对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成效开展考核。对综合评价“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和扶贫资金奖励;对综合评价“较差”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省辖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综合评价“一般”的,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省辖市分管负责同志。

  2016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等“5个办法”、转移就业脱贫等“5个方案”、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形成了“1+15”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2017年,省级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研究出台53个配套政策文件,打出了脱贫攻坚政策组合拳。

  2017年,制定《河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意见》,细化明确省级责任、部门责任、市县责任、乡村责任、驻村帮扶责任、督查巡查责任“六项责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2018年,出台《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组建14个重大专项工作指挥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省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指挥长,有力保障了全省脱贫攻坚各专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018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工作机制和“五天四夜”驻村制,开展年度绩效考核,确保真帮实扶。

  2018年,围绕落实《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省直有关单位相继出台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若干意见等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完善行业扶贫政策,提升扶贫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2018年,制定实施《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对贫困县退出工作指导的意见》。根据国家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全省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由2016年的98.59%提高到2019年的100%。

  201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的意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河南省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方案》,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提高脱贫质量。

  2019年,出台《河南省脱贫攻坚常态化约谈提醒实施办法》,建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机制,树立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有效转变了干部作风,提升了脱贫攻坚质量,加快了脱贫攻坚进程。

  2020年,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县和未脱贫村脱贫攻坚若干措施》《关于加强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有效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聚力攻克最后堡垒、巩固脱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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