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甸县始终坚持把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作为提升脱贫质效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行“五个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动真来硬、取得实效。目前全县脱贫攻坚 8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销号87个,整改完成率、销号率均达到 100%。
建立问题排查机制,一条链“串到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抢抓 4、5、6 月问题排查的“窗口期”,按照“户户过堂、人人过关”的要求,以网格为单元,以户为对象,对照“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结合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审计、信访,扶贫系统监测和上级挂牌督战等发现问题,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摸实情、查短板、补弱项,建立自查与他查相结合,“点、线、面”贯通,逐级发现问题、逐级报告问题的完整闭环链条,确保问题排查不留盲区和隐患。
建立问题交办机制,一套账“算到底”。根据脱贫攻坚问题性质,将问题细分为“责任风险、收入风险、3+1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利益联结、易地搬迁、四个不摘、东西协作、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数据质量和其它”15个类别,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问题双向交办,对于某一具体问题,既向涉及的乡镇(街道)、村级交办,也向对应的行业扶贫部门、挂帮部门交办,一并抄送战区指挥长和执行指挥长,同步建立村级、乡级、部门“三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过程中始终保持信息一致、底数一致,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建立问题化解机制,一帮人“抓到底”。按照“自下而上、分级研判”的原则,根据问题复杂程度、整改难易程度,实行两级分级研判机制,对问题能在村一级解决的决不上升到镇一级,能在镇一级解决的决不上升到县一级,同时,采取条块结合、划细承包的方式,明确每个具体问题整改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压紧压实县级领导的督战责任、行业扶贫部门的主管责任、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村级的具体责任和干部的直接责任,清单化、台账化、限时化推动问题解决,确保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高效推进、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建立问题销号机制,一把尺“量到底”。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村级申请、乡镇核实、部门复审”的“三方会审背书”机制。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对整改成效进行综合评判,督促指导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防止老问题反弹、新问题滋生,并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档案”的要求,规范收集整理整改佐证材料,同步按程序逐级上报提请问题销号,及时录入上传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系统平台;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调度,紧盯不放、挂牌督办,想方设法按时间节点推进,确保问题整改不松劲、不糊弄,经得起查验。
建立追责问责机制,一块板“打到底”。针对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排查不彻底、责任不到位、措施不精准、效果不明显等严重影响脱贫质量成色的,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逐级追责、双重问责”机制,根据问题涉及层次、范围和严重程度,坚持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三项问责措施并举,既要追究各级指战、作战、督战责任,也要追究各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实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与县脱贫攻坚督导组同责,战区指挥长与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行业扶贫部门同责,驻村工作队与县级挂帮单位同责,驻村网格员与结对帮扶干部同责,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保障最后总攻全胜。